转让270万的测绘项目,被罚800万。
发布日期: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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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显示,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10月10日对该企业违法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测绘活动一案立案调查
该企业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9月21日期间,将本公司中标的“揭西县农村地籍调查项目”非法转让给深圳市中勘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实施。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已于2019年12月23日依法向该企业进行了告知,该企业进行了申辩,并申请听证。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认为,该企业违法转让“揭西县农村地籍调查项目”,并允许其他公司以本公司名义开展测绘活动,违反规定。

2020年4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对该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决定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745,799.38元,大写:贰佰柒拾肆万伍仟柒佰玖拾玖元叁角捌分;2.罚款人民币5,180,686.00元,大写:伍佰壹拾捌万零陆佰捌拾陆元整。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7,926,485.38元,大写:柒佰玖拾贰万陆仟肆佰捌拾伍元叁角捌分。

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请于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专栏:行业新闻
作者: 建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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