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镇村污水管网完善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2023年度)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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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埔县镇村污水管网完善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2023年度)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埔发改投审〔2022〕113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5-441422-04-05-91010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埔县镇村污水管网完善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2023年度)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大埔县湖寮镇、茶阳镇、西河镇、青溪镇、百侯镇、枫朗镇、三河镇和洲瑞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完善湖寮镇、洲瑞镇、青溪镇、三河镇、枫朗镇、百侯镇、茶阳镇、西河镇8个镇级点管网47公里,196 个村级点建设设施和配套管网130公里等内容。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部分: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2)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2.6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测量: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

设计:①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

②施工图设计:30个日历天

2.7其他要求:

①最高投标限价不超人民币847.4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200万元,设计费647.40万元(结算最终以财政审核中心核定为准)。

②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安费总投资,编制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费用。

③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要求。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2022年1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牵头人为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经初步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本工程网上邀请(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

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50318:00时。

5.2 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任选其一)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0505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0505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盖章)

办公地点: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1

联系人:  胡先生       话: 0753-5531336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联系人:吴工     话:020-38937455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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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招标公告
作者: 广东宏茂
原文链接: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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