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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28
阅读量:
1291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办监督〔2024〕175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要求,结合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定于2024年6月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方案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座谈研讨、集中宣讲、专题辅导等形式,分级分类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提升水利从业人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水利部组织“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征集部直属单位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署名文章,择优在《中国水利报》、水利监督网等媒体或专栏摘录刊登。
二、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各地各单位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宣传和演练。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等多样化载体广泛传播,扩大“畅通生命通道”的宣传面、影响力。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等,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应急避险逃生知识培训等活动,宣传应急疏散知识与技能,增强避险能力。充分运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特别是涉及工程安全、防洪安全、放水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争做公共安全的吹哨人。
三、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主题宣传。水利部组织部直属各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干部和职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水利部组织水利安全生产公益讲座,面向水利行业从业人员,以视频形式宣讲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主题,举行安全倡议、安全宣誓、安全展览、安全知识科普等活动,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水利部以推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等为重点,聚焦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避险逃生、自救互救、公共安全等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开展《水安将军》趣味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和水利安全生产案例视频创作征集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开展安全宣传进工程、进站所、进机关、进单位、进基层等工作,深入宣传贯彻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学好用好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针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水文监测、水利勘测设计、水利科学实验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全国和水利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充分借助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热潮,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水利监督网将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进行活动宣传。有关单位制作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供各单位选用。
请于5月28日前报送1名联络员(见附件2),7月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水利部监督司联系人:张中伟、石青泉
联系电话:010-63205260、3262、5273(传真)
电子邮箱:anquan@mwr.gov.cn
附件
附件1.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附件2.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
附件3.《图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附件3.2024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资料征订工作的函
附件3.关于组织开展《案鉴之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微教学片征订工作的函
水利部办公厅
2024年5月22日
专栏:
行业新闻
作者:
水利之声
来源:
行业新闻
原文链接: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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