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5月10日20时启动防汛II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有超过60个县(市、区)将出现大暴雨天气(即24小时内降水量100~249.9mm的降雨过程)。按照《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5月10日20时将防汛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判灾害风险,及时提升应急响应等级,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强降雨防御工作,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关于全市建筑工地全面停工的紧急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5月10日20时,我省已启动防汛II级应急响应。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风防汛应急预案之一(房屋市政工程)》II级应急响应相关规定,各施工工地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就位,并处于临战状态;建筑工地停止施工,施工用电全部断开;继续开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防风防汛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处理;各施工工地加强脚手架、井架等设施和塔吊、龙门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
请各单位立即组织全市建筑工地全面停工,相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并按照我局下发的《关于做好近期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落实各项防御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1日
关于做好近期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相关企业:
东莞市气象台发布预警信息,预计我市5月10日夜间到15日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降水过程,并伴有雷暴和8-10级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为贯彻落实省市强降雨防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防御强降水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加强在建工程、既有房屋使用、削坡建房、物业管理区域等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近期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警惕,迅速传达相关工作要求
此轮降雨过程将是今年以来强度最强、持续时间最长、累计雨量最大的强降水过程,请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提高警惕,严格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2022年汛期防汛防风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东建质安〔2022〕5号)等文件规定,迅速将天气预警信息及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工地、每一个物业小区、每一个人员,立即组织对在建房屋及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削坡建房、物业管理区域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问题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针对我市汛期等关键季节特点,按照“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跟踪”原则做好住建领域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防御工作,落实防范措施。一是切实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在雷雨大风期间,地下管网、地下空间、高边坡、深基坑等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塔吊、龙门吊、脚手架、井架、升降机、高空吊篮等停止运作;并加强基坑监测、做好边坡等区域围蔽,加强山边的房屋、工棚,施工用电等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工人待在安全的区域,尽量避免户外活动,雨后作业落实防范措施。二是加强既有房屋、削坡建房、连廊、围墙等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安全排查整治,快速处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重点突出危房的安全治理,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落实整改,切实闭环处理;对未经过整改加固验收合格的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避险措施,对前期未撤离危房人员的,涉及自身职责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报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彻底检查地下车库、排水设施设备,保障防汛物资落实到位,维护防雷设施,切实提高物业小区防范能力。
三、加强值守,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当暴雨预警信号相应级别生效时,按照《关于重新印发〈东莞市住建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莞市住建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的通知》(东建质安〔2021〕6号)等文件规定,做好相应防御工作,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及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值班电话:22207178)。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