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公布水预算管理试点地区
发布日期: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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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水预算管理试点地区的通知》,公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0个水预算管理试点地区。


开展水预算管理试点,是健全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的改革举措,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的创新探索。水利部印发《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后,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指导申报试点地区结合区域特点编制实施方案,择优向水利部推荐了35个试点地区。水利部组织专家认真评审,综合考虑试点地区典型代表性、实践工作基础、改革创新措施、组织保障等因素,遴选确定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省域试点,在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浙江省宁波市、山东省德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甘肃省张掖市开展市域试点,在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开展县域试点,在广东省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开展流域试点,分类探索水预算管理模式路径。


下一步,水利部将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试点地区积极开展工作,适时组织专门力量,做好跟踪评估,建立激励机制,协同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为水预算管理积累经验。



专栏:行业新闻
作者: 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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