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建厅:1200万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
发布日期: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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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体系,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21日(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信封标题请注明“广东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3421房,邮编:510045。

附件:广东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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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行业新闻
作者: 广东省住建厅
原文链接: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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